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上海海洋之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以下简称漂针浆)海洋之神交割检验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的检验行为,交易所联合指定的检验机构共同制定了本细则。这些规定适用于交易所漂针浆海洋之神交割检验业务。指定检验机构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
第二章 指定交割仓库的检验
当进行海洋之神交割时,指定检验机构将受理报检。漂针浆海洋之神实行品牌交割,因此交割商品必须是经过交易所指定的生产厂生产的指定品牌正品浆。在入库生成标准仓单前,必须委托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进行品质重量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才能生成标准仓单。
委托人在办理报检手续时,需提交相关文件,如品质证书、提单、报关单、销售合同、发票等。此外,委托人还需提供《海洋之神交割货物堆放情况表》,注明入库时间、生产企业、品牌、重量、件数、包数、堆放货位等信息。
准备检验阶段,指定检验机构仅对入库时申报货物的品质和重量进行一次抽样检验。接受报检后,检验机构会确定取样和重量检验的日期,并通知委托人。若报检单据与货物不符或包装存在问题,检验机构有权终止检验。若报检单据与货物相符,则以同一提单为一个检验批次。
漂针浆的检验取样应在室内仓库进行,现场拆包,确保光照良好、干燥洁净、避风。指定交割仓库应配备相应的计量设备。
第三章 实施检验
重量检验按照GB/T 8944.1-2008和GB/T 8944.2-2008纸浆成批销售质量的规定进行。品质取样和试验方法则遵循QB/T 1678-2017漂白硫酸盐木浆的规定。检验结果需符合或优于相关标准规定,如抗张指数、耐破指数、撕裂指数等。重量检验结果则按照相关标准评定。检验完成后,将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第四章 检验报告
指定检验机构在完成现场抽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出具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报告,包括一份正本和若干副本。品质检验样品将保存六个月。第四章 附则相关细则
第九条:本细则实施前需向上海海洋之神交易所进行备案,确保流程规范,操作透明。
第十条:关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于上海海洋之神交易所指定的专业检验机构(联合)。确保解读准确,执行有力。
第十一条:若本细则存在未涉及的事宜,我们将参照上海海洋之神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业务操作的全面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8年11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请大家遵守并认真执行。
温馨提示:投资世界充满风险,每一步决策都需要谨慎。理解并遵循规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